来噢学车服务协议

一、特别提示

1、在使用来噢学车信息服务平台服务之前,学员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来噢学车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该类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请重点阅读)。
2、当学员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学员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来噢学车平台的经营者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本公司”)就使用来噢学车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来噢学车平台”或“平台”)事宜达成一致。学员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来噢学车平台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学员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届时学员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3、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 来噢学车规则及所有来噢学车平台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公告或通知(以下合称“来噢学车规则”或“规则”)、产品服务协议等。产品服务协议及所有规则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在平台上进行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学员。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平台公布,立即或在公布的特定时间自动生效。若学员在前述变更公布后继续使用来噢学车平台服务的,即表示学员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经修订后的协议和规则。若学员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来噢学车平台服务。
5、本协议及各类规则未作约定事项之补充及对具体条款之解释,由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二、相关定义

1、学员:指具有学车或练车需求、按照来噢学车平台要求完成注册的自然人。
2、驾驶培训提供方:指依法取得驾驶培训许可、在来噢学车平台登记注册的驾驶培训机构。
3、来噢学车信息服务平台: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用先进信息集散技术创建的,整合驾驶培训资源信息,用于提供驾驶培训信息服务的互联网技术平台(域名为www.laio.cn的网站和名为“来噢教练”和“来噢学车” 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致力于为驾驶培训提供方及学员提供高效、便捷、高品质、可选择的学车信息服务。
4、来噢学车服务: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用电脑、服务器、互联网、电话、移动设备等信息通讯设备创建来噢学车信息服务平台,为学员快速寻找符合要求的驾驶培训提供方,订购驾驶培训提供方发布的驾驶培训服务产品,并由学员与驾驶培训提供方订立驾驶培训服务协议的信息服务过程。
5、预约服务:由学员在来噢学车平台上订购驾驶培训提供方发布的驾驶培训服务产品,并生成服务订单的服务。
6、教学服务:由学员选择的驾驶培训提供方按照驾驶培训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与学员签订的驾驶培训服务协议及产品服务协议之约定提供的服务。
7、订单:由来噢学车平台提供的,登记学员学车具体信息的电子订单,学员选择的驾驶培训提供方按照电子订单要求提供服务。
8、服务商品价款或产品价款:学员在来噢学车平台上订购的驾驶培训提供方发布的驾驶培训服务产品所对应的价款。

三、使用规范

1、在平台上使用来噢学车服务过程中,学员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平台上发布的各项规则,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
(2)不得在平台上复制、发布任何形式的虚假信息,或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a.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b.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c.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d.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e.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f.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g. 任何虚假、骚扰性、中伤他人、辱骂性、恐吓性、庸俗淫秽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
h.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3)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的注册信息;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平台。
(4)不以虚构、捏造或歪曲事实等方式不当评价驾驶培训提供方。
(5)不对平台上的任何数据、资料作商业性利用。
(6)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平台的正常运行。
(7)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包括并不限于发布未经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的商业广告。
(8)不得实施任何不利于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

2、学员了解并同意:

(1)学员如果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学员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确保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于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2)经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学员存在侵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或者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的判断认为学员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涉嫌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相关条款的,则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在平台上公布学员的该等涉嫌违法或违约行为及对学员采取的措施。
(3)对于学员违反本协议项下承诺,或学员在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单方认定学员行为的性质及是否构成对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违反,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规则予以处理或终止向学员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学员的同意或提前通知学员。学员应自行保存与学员行为有关的全部证据,并应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而承担的不利后果。
(4)如学员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学员应当赔偿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四、来噢学车服务

1、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共享加盟+服务平台”的全新商业模式整合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学员等资源信息为学员、驾驶培训提供方提供预约培训信息服务。
2、专业的预约培训信息服务平台: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用先进的信息集散技术,构建了专业预约培训信息服务平台,致力于为学员及驾驶培训提供方提供高效、便捷、高品质的预约培训信息服务。
3、快速、灵活的教练车辆实时调度:来噢学车平台通过教练车辆实时调度系统,整合数以千计的教练车辆,全天候24小时掌握车辆位置、状态信息,并实时调度教练车辆及教练员为学员提供高端专业、快速响应、灵活自主的预约培训信息服务。
4、高度一致的服务整合系统:来噢学车平台通过学员自主选择,统一接受预订、调度派遣、系统计费,实现高度一致性的服务质量。

五、注册

1、学员登录来噢学车平台,按照注册规则进行注册并设定学员的用户名及密码。该用户名及密码为学员通过平台系统预订学车服务的唯一有效身份证明。
2、在注册时,学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按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学员的资料,并于资料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以保证学员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有合理理由怀疑学员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向学员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学员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服务。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学员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
3、学员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学员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学员选择的驾驶培训提供方与学员进行有效联系。若通过学员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学员取得联系,导致学员在平台使用、学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由学员完全独自承担。
4、学员注册成功后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不得将其转让或出借于他人使用;若第三者凭学员正确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并使用平台,将被视为学员自身行为,该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5、如学员发现用户名及密码遗失或遭他人非法使用,应当立即通知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学员自身的保管疏忽、转让、出借、怠于通知、遭受网络攻击或其他非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因导致学员受到损失的,均由学员自行承担责任,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员注册成功,即视为学员已与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订立本协议并生效。
7、学员注册成功后,则视为学员允许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学员发送订单服务信息、优惠服务信息及其他相关服务信息。

六、产品订购

1、学员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在平台上选择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并订购其发布的驾驶培训服务产品。订购并付款完成后,由来噢学车平台向学员提供订单。
2、依据驾驶培训提供方的委托,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代为收取产品价款,学员同意将学员订购产品的价款支付至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由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拨付给驾驶培训提供方。
3、学员订购完成、并将订购产品所对应的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即视为学员与驾驶培训提供方就订购产品订立了产品服务协议及《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有关订购产品涉及的学员与驾驶培训提供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详见上述产品服务协议及《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
4、若需签订线下的纸质的产品服务协议及《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由学员与驾驶培训提供方进行签订。
5、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仅向学员提供信息服务,不提供教学服务。学员订购产品所对应的教学服务由学员选择的驾驶培训提供方提供。产品服务协议及《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的履行、纠纷及责任承担,均与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关,但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则进行协调、调解。

七、学员可享受的服务

学员可以享受如下服务:
1、在完成注册、产品订购并接受产品服务协议的基础上接受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学车信息服务;
2、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平台;
3、随时查询历史订购及款项拨付记录;
4、享受最新订购信息及优惠政策;
5、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平台规划随时接受增添的其它服务。

八、服务费用

1、对于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服务,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向学员收取服务费用。

九、来噢义务

1、保证遵从其在来噢学车平台上公布的所有服务承诺,努力创建高效便捷的驾驶培训信息服务平台。
2、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学车信息服务。
3、为保障学员安全地使用其提供的信息服务,将建立保护学员信息的安全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非经国家有关机关的指令或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为履行本协议之需要,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得向他人泄漏学员信息。

十、通知的发送

1、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学员注册时指定的邮箱、手机号码以及指定的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软件中通知栏向学员发送通知。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多数学员发送通知时,可以在平台公告栏上公布该通知,该种通知模式与向学员发送个别通知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一、质量监控

1、驾驶培训提供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教学服务的,学员应及时联系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及时协调解决。
2、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积极协调学员和驾驶培训提供方在教学服务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争议未有效解决前,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将为保护学员及驾驶培训提供方的合法权益而采取合理措施处理善后事宜。

十二、投诉处理

1、若学员对驾驶培训提供方的培训服务不满意,学员可以选择向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投诉。
2、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投诉之后,在2小时内通过与学员、驾驶培训提供方充分沟通, 作出初步调查报告,并通知学员及驾驶培训提供方处理解决。
3、对于学员向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投诉,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进行定性和处理。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从学员的感受出发,快速有效地处理学员的投诉。
4、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制定投诉率指标并定期公布,投诉率将作为衡量驾驶培训提供方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到学员对服务的整体评价之中。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其直接影响各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其项下的义务。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暴乱、洪水、火灾、战争、罢工、交通系统瘫痪、戒严的实施、网络中断、系统故障、病毒入侵或其他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适当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不能履行的一方不因不可抗力引致的履行不能或延迟履行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不能履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由立刻告知其他方。不可抗力事由消失之后,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十四、终止服务及安全责任

1、若学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本协议约定之行为,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终止对学员的服务。若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选择终止服务的,不向学员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学员自行承担。
2、学员在教学服务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由驾驶培训提供方依法承担,与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关。

十五、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成都来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